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导航 >> 文化科学 >> 教育学 >> 《中国教师》 >> 中国教师2023年7期 >> 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政策研究——以西安A高校为例

中国教师2023年7期

  • 学科:
  • 刊期:
  • 收录:
  • 地区: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
  • 主编:
内容简介

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政策研究——以西安A高校为例

2023-07-29 10:07:00 中国教师2023年7期 李芳
资料简介

摘要:

西北大学710065摘要: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在孕育而生。一方面民办高等教育从恢复到发展再到积累,促进了教育的增量,扩大了教育的规模,弱化了高等教育存在的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共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常常受到政府扶持政策的限制与影响,因为对民办高

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政策研究——以西安A高校为例

李芳

西北大学710065

 摘要: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在孕育而生。一方面民办高等教育从恢复到发展再到积累,促进了教育的增量,扩大了教育的规模,弱化了高等教育存在的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共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常常受到政府扶持政策的限制与影响,因为对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性质界定不清,导致很多对的扶持政策很难惠及到民办高等教育这一范畴,由此可见市场对民办高等教育需求仍然较大,其发展对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促进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因此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困难的这种现状亟待解决。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政策研究

引言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截止到2021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迅速增长到了57.8%,这也标志着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参与下,我国提前进入到了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时代。但是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最为关键性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财政扶持政策问题。

1当前政府财政扶持民办高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1.1财政扶持方式单一

目前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扶持方式主要有直接扶持和间接扶持两种,间接扶持指政府在学校教育用地优惠、闲置国有固定资产(建筑物和大型设备)转让优惠、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五个方面通过税收减免、土地划拨等间接的方式进行的直接拨款外的政策支持,这种扶持方式不同于直接财政拨款增加民办高校的收入,是通过减少学校支出,以间接的方式增加对民办高校的投入。直接扶持是指财政在基本支出补助、专项经费、奖励性补助、科研项目补助、学生资助五个方面的直接拨款。政府对民办高校直接财政拨款比例较低,间接财政政策扶持落实又比较困难,虽然在法律上规定对民办高校的学生资助和科研补助项目应该和公办高校一视同仁,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有一定的差异。另外,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扶持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机制,有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设立专项资金,也未形成财政拨款机制,使得政府财政扶持方式略显单一,民办高校难以从财政扶持中获得足够的经费。在社会捐赠层面,我国的社会捐赠在民办高校的筹资机制中所占比例较低,现有的政策中缺乏有关社会捐赠所得税、财产税优惠的制度,致使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对民办高校进行捐赠,所以难以补充和丰富对民办高校扶持的方式。

1.2扶持政策设计缺乏合理性

一般来讲,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所在时期的发展状况,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政策也要及时做出调整。只有根据时代变化的要求及时调整政策,使之与新条件相适应,才能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前文已经提到,尽管时代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可是现行的民办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却并没有立即作出调整,尽管在校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可是在全省在校学生人数中所占比重却下滑,这一变化势必会影响到政策的执行。由此可见,要认真分析形势变化,积极调整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效果。人口数量众多,考生人数自然也居高不下,公办教育资源相对紧缺,因此要增加民办教育投入,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中规范性文件比较多,扶持性政策只占一小部分,并且不同省市之间的政策缺少协调性,立法建设相对落后,多是从宏观角度作出规定,却不注重出台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政策的可行性、合理性较差。首先,依据国家扶持政策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没有针对民办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国家层面的扶持政策往往简明、扼要,但是针对性差,可执行性也不高。制定的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往往停留在政策制定的层面,根本不符合当地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状况。不仅如此,有些扶持政策的科学性较差实践效果并不明显。

1.3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不规范

民办高校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单元,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不规范会导致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扶持政策无法有效的落地、实施。虽然国家对民办高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内部治理结构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是在实际的内部管理过程中,这种制度是在董事会领导下进行运转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仍然是董事会拥有最高的决策权,而并非是民办高校校长,校长在其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工作,只能够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无法有效的落实校长负责制。在实际办学过程中,民办高校的校长和董事会(理事会)往往会出现较多的意见分歧,两者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就会发生冲突与矛盾,这时候往往占据话语权的并非是校长。比如民办高校在对待合理性回报的问题上,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利益诉求,董事会(理事会)会更加关注自身利益是否受到影响,当校长所作出的决策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时,他们通常会进行干预,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问题往往在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加突出,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规范,直接影响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够完善,多数民办高校存在“家族式管理”或者董事长(出资方)一人说了算的现象仍十分普遍,导致民办高校在日常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党团、工会组织建设不健全,有的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却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学生是民办高校发展的根本,没有生源就没有财源,往往导致了学校招生不规范,追求利益最大化;无法满足教师待遇问题,导致教师队伍薄弱等问题,都是制约民办高校进一步发展的不利因素。

2对政府财政扶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建议

2.1考虑高校层次,完善对学生的资助体系

民办高校的办学层次主要分为专科和本科,本科民办高校相对于专科民办高校办学更为规范,教师的整体素质较高,科研水准也高于一般专科学校。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扶持可以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层次有所偏重,引导不同层次的民办高校争取不同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民办高校合理定位学校发展和长远规划未来发展。政府应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为其提供更大幅度的资助。民办高校要根据中央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安排适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民办高校设立奖助学金,加大资助力度。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一方面可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压力;另一方面完备的资助体系会为民办高校争取更多生源,使其获得更多的学费收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学生的资助就是对高校的间接扶持。

2.2加强教学质量建设

民办高等教育缺少较强的科研实力,部分学科建设仍存在缺陷,与公办高等教育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这导致许多民办高等教育面临着生源减少、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必须重视教学质量的改善。该类主体采取的措施包括:首先,准确定位发展方向,山东处在沿海区域,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当地拥有大量民企,民办高等教育应该加快改革步伐,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当地的各类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其次,对专业结构进行优化。民办高等教育应该发挥自身特色,依照教学发展目标打造特色专业。政府可以为该类高校的专业设置提供科学指导,对一些热门专业的招生规划进行严格控制,避免民办高等教育盲目设置专业,引发教育资源浪费问题。部分专业虽然属于稀缺专业,但办学条件并不理想,政府可以为该类专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解决学校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最后,建立优秀的教学队伍,师资力量直接影响到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大部分教师科研能力并不强、学历偏低,学校可以为这些教师提供进修、培训等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学历,增强科研能力,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重要支持。

2.3政策环境:提升政策价值,优化政策环境

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才能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和预想的效果,政府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前进,已经走出了一条较好的发展道路,积极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出台各类扶持政策,营利性与否的问题一直民办高等教育无法回避的问题,尽管国家出台了文件要求在民办高等教育中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是否营利性的问题,对此都众说纷纭、观点各异。因此需要进一步厘清分类管理制度,引导合理政策价值选择,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上必须是明确的、坚定的,因此政府在引导和规范民办高校的办学的过程中,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使民办高校始终坚持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理念毫不动摇。

坚持公平对待的理念。政府应该从理念上无差别化对待民办高等教育,要认同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就差别化对待,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竞争环境,都应该给予民办高校公平对待,否则民办高校很可能因为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使民办高校在发展中丧失动力,不利于其良性发展。因此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对待的理念。

明确民办高校的定位问题。对民办高校不单单是对民办高校进行简单粗暴的分类登记管理,应制定分类管理后的详细政策与要求,系统地设计出分类管理后的各项制度,通过分类管理后逐步推进新旧政策的调整和过渡。

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不能改变。教育的公益性不能因为民办高校登记的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而改变,在制定相关政策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引导合理的政策价值观念,无论民办高校在登记时,确定为营利或者非营利的民办高校,政府都不应该在政策引导上忽略对教育公益属性的引导。

继续做好清理和纠正对民办高校的种种歧视性政策。比如在制定收入和税收政策上,应该将民办高校按照事业单位对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民办高等教育来说十分重要。

2.4建立民办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政经费投入普遍较为有限,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民办高校对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不够规范合理,从而导致政府担心对民办高校的财政资金投入不能带来高回报。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积极引导民办高校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将民办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纳入到政府专项资金的考核范围,并以此作为确定民办高校专项资金拨付额度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此种方式确保各民办高校对政府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

而民办高校作为民办高等教育财政扶持政策的目标群体,只有政策目标群体积极配合政府颁布的各项扶持政策,政府部门才可以收到良好的政策实施效果。因此,民办高校作为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主体,也应在校内主动建立起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专业部门,由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考评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民办高校内部也应由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构制订出一套完整的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并研究制定与此相关的配套措施,从而使民办高校的财务绩效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应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的项目申报流程。目前民办高校专项资金的获得主要是以项目申报的方式获得,因此在进行项目申报时,为了有效避免项目申报的盲目性,项目申报部门可以依照往年的预决算安排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申报。与此同时,项目申报人或机构也需要对所申报项目提交完整的立项申请书,并在其中明确申报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用款部门、测算依据、资金需求及绩效目标等信息。构建科学完善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民办高校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的关键在于应根据民办高校专项资金项目,设计绩效考评指标,制定出有效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并针对专项资金的产出收益、满意度等指标予以细化,以保证能够对民办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时动态跟踪与评价,从而有效避免政府专项资金的流失与浪费。

2.5生源上加大扶持力度

扩大招生自主权。政府要求计划招生当然是必要的,但对于民办高校来说,招生的数量与质量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民办高校招生的过程也可以说是其接受社会认可与检验的过程,应该考虑将年度增量招生计划向办学条件优良、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高校倾斜。办学规范、条件优良、管理严格的民办高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确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跨省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实现一定比例招生数额的自主招生,由民办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支持民办高校根据学校实际确定专业招生批次。

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对于绝大部分公办高校,他们均是研究性大学,主要设置主要以学科建设为导向,而对于民办高校,更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其办学层次的高低最终反应在就业率的衡量上,因此在专业设置上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准,国家在批准部分公办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同时,应该考虑减少民办高校专业设置上的层层审批,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民办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支持民办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定位,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除了国家控制的专业外,民办高校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调整和设置本专科相关专业。

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鼓励民办高校推进学分制改革,探索适合学校特点,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支持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支持民办高校与企业、地方政府、院所开展合作,探索校企、校地、校所联合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新机制。

结语

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各项政策的支持,政府应确保制定和实施的各项政策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利用政策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解决高等教育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民办高等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它们与公办高等教育共同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活动,肩负为国家、社会、企业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政府应该重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其提供一些政策支持和帮助。近年来,民办高等教育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实现了快速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拥有了合法的地位,建立了完善的法人体系,在党组织的英明领导下,在政府的科学指引下,许多民办高等教育积极探索,在专业建设、科研活动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成果。

参考文献

[1]方芳,钟秉林.民办高等教育财政支持制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探析(四)[J].中国高等教育,2011(Z2).

[3]宫法明.分类管理视阈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困境和发展策略[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9(1).

[3]高远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经验教训与未来趋势[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8(9).

[4]高宏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政府财政支持研究[J].江苏高教,2017(11).

[5]黄洪兰,柳海民.探索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以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为例[J].高校教育管理,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