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江苏省 连云港市 222000【摘要】:目的:探究分析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选取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患者共80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收集整理40例患者的相关资料,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结果:同等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222000
【摘要】:目的:探究分析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选取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患者共80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收集整理40例患者的相关资料,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结果:同等作用共46例,主要作用共26例,次要作用共8例。三组数据对比,P<0.05。结论:在进行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法医鉴定过程中需要以CT、X线以及MRI结果为基础,进行初步的探查,同时需要对患者伤病关系进行总结分析,才能取得较为公正的鉴定意见。
【关键词】: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
现阶段,颈脊髓损伤属于相对常见的症状,其中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属于特殊的脊髓损伤,主要表现为:患者不存在明显的损伤以及特征,在实际鉴定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多方面的检查加过进行判断,因而其被成为非放射性异常脊髓损伤(如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挥鞭样损伤)。多数情况下其主要是优于暴力损伤引发,因而在实际鉴定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患者所受暴力损伤的来源,进而做出最为准确的判断。本文将探究分析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详情如下所示。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患者共80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80例患者中,男性共46例,女性共34例,年龄为:24-61岁,平均年龄(47.42±3.17)岁。
1.2方法
收集整理患者的相关资料以及信息,由2位副主任法医师以及1位主检法医进行检查以及鉴定。
1.3观察指标
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包括:无作用(损伤参与率0-4%)、轻微作用(损伤参与率5%-15%)、次要作用(损伤参与率16%-44%)、同等作用(损伤参与率45%-55%)、主要作用(损伤参与率56%-95%)以及完全作用(损伤参与率96%-100%)。
1.4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纳入SPSS20.0软件中分析,率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并以率(%)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80例患者的临床表现以及影像学结果
临床表现:患者在受伤之前,均不存在相关的林场症状,脊髓损伤的相关林场体征以及表现均发生于受伤之后。采用Frankel对80例患者进行分析,其中A级:28例,B级:20例,C级:12例,D级:10例,E级:10例。其中患者体表不存在明显的创伤共:32例,头面部出现明显肿胀共:26例,存在头皮创伤共:8例,存在头颈部脊髓损伤共11例,存在头皮撕裂以及多发性颅骨骨折共12例,存在颈部擦伤共7例。
2.2 80例患者的影像学表现
分析患者CT检查以及X线检查加过发现:患者不存在颈椎脱位以及骨折的情况。MRI检查结果显示:T2W1部位存在不均匀信号影响,T1W1部位存在低信号/等信号。在实际检查的过程中,应将患者椎旁软组长、椎间盘、锥体的影像学特征作为基础开展相应的分析。存在59例患者颈髓内可发现不同程度的条状信号影,25例患者为出现明显的信号变化。50例患者存在一定的椎间盘突出,在该50例患者中,存在41例患者具有椎间盘突出所引发的退行性颈椎管狭窄症。16例患者存在发育性颈锥管狭窄症.11例患者存在纵韧带骨化,5例患者存在黄韧带钙化,8例患者存在锥体不稳定。
2.1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患者法医鉴定结果
80例患者之中,同等作用占比最高(58.75%)主要作用占比为:25%,次要作用占比为:16.25%。三组数据对比,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在本次研究种,通过分析影像学结果发现,无骨折脱位的成年颈脊髓损伤患者不存在脱位以及骨折的情况,但存在非创伤性的病理基础,认为其可能与患者自身的基础疾病存在联系。而MRI检查结果对脊髓损伤可靠性较高,其对于成人无骨折脱位的颈脊髓损伤有优良的诊断效果。在影像学检查种发现,无骨折脱位的颈髓损伤,不存在骨折脱位的情况。其发病机制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①颈椎退行性变不明显。椎体可以暂时移动和压缩脊髓。在高能外力作用下,可导致严重损伤,椎管无明显狭窄。即外力消失后,软组织弹性回缩力又使移位复位,颈椎在摄片时已经自发性复位。②由于黄韧带、椎体骨质增生、关节囊松弛和椎间盘突出等因素影响,颈椎退行性病变导致椎管狭窄。无骨折脱位的颈脊髓损伤的综合诊断应以影像学检查、临床症状和头颈部外伤史为基础,其中最重要的依据是影像学检查结果[1-2]。
无骨折脱位型颈脊髓损伤的法医鉴定包括了损伤以及损伤的关系、残疾程度以及损伤程度。通过伤后的临床表现,明确法医学诊断的相关依据,确认颈髓损伤的部位以及定性,并结合脊髓损伤导致相应感觉、运动功能下降的实际情况,明确对应的标准,进而确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在评估伤残以及损伤程度的过程中,需要判断伤病关系。对于存在颈椎退行性变等因素引起的明显椎管狭窄的患者,需要侧重于评估,明确外力的因果关系,一般不适合进行损伤程度评估。但可以对其残疾程度进行评估[3-4],如由颈椎病引起的椎管狭窄可导致椎管狭窄和头颈部创伤的公众行为从而导致的椎管储备空间减少而导致的颈脊髓损伤。
综上所述,在进行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法医鉴定过程中需要以伤后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CT、X线以及MRI结果)为基础,以损伤治疗后果或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颈髓损伤所导致的功能障碍,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取得相对公正公平的鉴定意见。
参考文献
[1]黄仕美,赵娜,杨小蓉,罗亚,汪元河.成人无骨折脱位颈脊髓损伤18例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34(02):190-192.
[2]. 颈脊髓损伤法医学鉴定1例[C]//.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7:163-164.
[3]. 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法医学鉴定1例[C]//.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4:223-225.
[4]陈鹏,朱华,刘建锋,卞雷,金建伟,徐永春.颈脊髓损伤后躯体活动能力丧失法医学鉴定2例[J].中国司法鉴定,2012(06):160-161.